欢迎您光临中山市台湾事务局官方网站!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详细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详细信息
《广东党风》杂志剖析中山市疾控中心原班子成员集体腐败案:医者不医己 集体大沉沦
专栏:党风廉政建设 发布日期:2017-08-14 阅读量:5506 作者:佚名

  近日,《广东党风》杂志“反腐观察”栏目刊登了中山市疾控中心原班子成员集体腐败案:“医者不医己 集体大沉沦”,详细剖析了中山市疾控中心原班子成员到中层干部发生的“塌方式”腐败问题。

  2017年初,中山市纪委成立“208”专案组,对市疾控中心原主任岑永庄(副处级)及班子成员涉嫌私分国有资产、贪污、受贿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市疾控中心原主任岑永庄,副主任黄惠强、汪涛、王锦瑜,工会主席兼办公室主任袁志民、财务科科长刘锦华、采购组组长黄俊辉等10人涉案,涉案金额达两千多万元,目前共对8人进行立案审查,将涉嫌违法犯罪的7人移送司法机关,另外将审查中发现的2 条违法线索移送司法机关立案处理。

  市疾控中心从班子成员到中层干部发生的“塌方式”腐败,其违纪违法时间跨度之长、手法之大胆、行径之恶劣,人员之众多,让人触目惊心。

  他们长期在医疗系统工作,有的是医术精湛的医者,有的是受党教育多年的老党员,有的是为国家守疆多年的革命老兵,有的是经历过对越自卫反击战受伤立功的功臣,但在腐败面前却一一倒下,集体沦陷,其背后的原因值得我们高度重视和深思、深究。

  心无畏惧,心存侥幸:对党纪国法红线视而不见

  岑永庄曾凭借其精湛医术为中山多位厅、处级领导及家属看病治病,跟个别领导私交较好,自以为在中山人脉深厚,“中山没有他摆不平的事”,工作中盲目自大、心无畏惧、目无党纪国法。

  在岑永庄的直接授意和安排下,市疾控中心班子违规将岑妻子调任违法设置的中山市预防医学会(没有编制)办公室副主任一职,从未上班却享受市疾控中心中层领导待遇,当年考核还评为优秀。岑永庄及班子成员为了提高福利待遇,违规决策挤占中心100多名普通员工的绩效工资30 多万元,以管理人员季度绩效奖、年终岗位津贴、学科带头人奖等名义发给班子和主要管理人员;为了规避财政监管,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项目经费和职业健康体检、环境监测收费收入等资金截留到中山研究院账户,并把其中478 万用于集体私分。

  专案组在对市疾控中心进行审计和调查时,岑永庄还理直气壮:“研究院怎么了,不就是多发了一些钱吗?该退就退,该处分就处分”。岑永庄对财务科不听安排、坚持原则的财务人员以各种借口调离财务岗位,套取公款、私分项目经费后指使下属销毁、删改账目凭证,被纪委调查后召集核心成员集体商量如何对抗组织审查,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可侥幸蒙混过关,在党纪国法红线边界上越走越远,完全丧失政治立场,丧失组织原则,丧失党性纪律。

  副主任黄惠强进行反思时讲:“我本着大家都认可,中心主任又肯承担责任风险,应该没什么大问题的心态入乡随俗,没有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没有坚持原则,没有提出反对意见,而是采取随波逐流的方式参与讨论和实施,使自己与班子成员同流合污走上违规违法的道路。”

  但纪网恢恢,疏而不漏,正如岑永庄忏悔录所讲“要相信人在做,天在看,举头三尺有神明,这句话不是迷信的讲法,而是事物的真理”。心中无所敬畏,置党纪国法于不顾,这正是岑永庄及班子成员等人一步步踏入犯罪深渊的主观原因。

  利益抱团,上腐下效:良心原则纪律底线丧失殆尽

  市疾控中心腐败窝案中,以岑永庄为中心,市疾控中心班子成员、办公室主任、财务科科长等形成一个利益圈子,互相抱团,同流合污,一门心思套取财政资金,再挖空心思将钱装入个人腰包。

  他们把从中央、省、市申请到的各种疾病预控经费、劳务经费等当成“私人自留地”,不是用于全市公共卫生支出,而是巧立名目进行私分贪污。2006年-2016年期间,整个疾控中心班子成员普遍存在套取各自分管科所专项资金互相发放补贴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经岑永庄同意,副主任王锦瑜套取分管的卫生防疫科专项资金以现金、购书卡形式发放给班子成员;副主任黄惠强套取分管的公共卫生与食品卫生科和职业病防治所专项资金以现金、购物卡形式发放给班子成员;副主任汪涛套取分管的艾滋病防治所专项资金以现金或购物卡、高档相机及镜头等方式发放给班子成员。

  此外,岑永庄还指使黄惠强、刘锦华从假日旅行社、金记酒楼、怡景酒店等多家商户套取现金近百万用于送礼、私分;将本应返还财政的各类专项资金在年底以“突击采购”方式预付给供应商进行套现等方式贪污巨额公款。

  上梁不正下梁歪。在岑永庄的影响下,其班子成员、办公室主任、财务科科长等上腐下效,疯狂敛财,如办公室主任袁志民在装修私人住宅时也从公账报销部分工程材料款,伙同采购组组长黄俊辉将市疾控中心年底未用完的几十万元专项资金预付给试剂耗材供应商进行套现贪污。

  疾控中心的集体贪腐沦陷,内外勾结,致使本应用于全市公共卫生项目的各类资金被滥用挥霍,致使本应入库的试剂耗材虚假入库,甚至用即将过期或过期试剂以次充好,严重危害了全市人民的健康安全,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威信形象,在社会上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管理不严,监督不力:规章制度形同虚设

  市疾控中心负责全市卫生防疫、艾滋病防治、公共卫生与食品安全、职业病防治、疾病监测等职责,每年管理支配的项目经费和资金超上亿元,然而对这些经费和资金的开支使用,却没有严格的管理监督,完全由市疾控中心说了算。

  自2006年起,岑永庄担任市疾控中心“一把手”长达十年,却没有轮岗,长期处于缺乏监督制约的真空。一是外部监督缺位,主管单位市卫计局党委及纪检组没有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疾控中心放任不管,听之任之,疾控中心日常工作及经费开支等重大事项也基本没向市卫计局请示汇报。二是内部监督缺失,岑永庄在疾控中心独行专横,把党的领导等同个人领导,大搞“山头主义”、“裙带关系”,将在坦洲医院跟随其多年的心腹黄惠强、汪涛提任疾控中心班子成员,成为所谓“金三角”,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对岑永庄阿谀奉承,马首是瞻,甚至上有好之,下有私取而献之,内部监督根本无从谈起。三是审计监督缺乏,岑永庄任职十多年期间,除离任审计外从未开展过一次全面的经济审计。尤其讽刺的是,疾控中心却在2011年、2012年连续两年荣获“中山市内部审计量化考核一等奖单位”“中山市内部审计工作量化考评优秀单位”,但实践中岑永庄让制度成为“稻草人”,典型的“说一套做一套”,疾控中心沦为岑永庄等人任意支配的“疾控山庄”,岑永庄被视为“庄主”。

  岑永庄在反思自己犯罪历程时说:“一路走来的成功,给人一个很能干的印象,因而身边缺少了提醒的声音,当掌握了公权力之后,听到的都是欢声笑语,看到的都是一派大好。人就很容易迷失在这些阿谀奉承之中,在飘飘然中触犯了党纪国法而不自知。确保公私分明,还要严格区分,才能保证自己的安全,做到慎始慎终。”管理体制的不完善,公权力的监督制约缺失,这是疾控中心集体腐败案发生的客观原因。

  市疾控中心岑永庄等人的系统性、“塌方式”腐败窝案,既令人心痛和震惊,又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剖析案件的全过程,教训是深刻的,但也给我们带来很多启示。一是要必须加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筑牢思想和法纪两道防线。二是要必须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完善权力监督制约。三是必须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及时“亡羊补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