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在长期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一贯重视反对腐败,勤政为民,形成了丰富的反腐倡廉思想,积累了宝贵的惩治腐败的经验,开创了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的先河。今天重温毛泽东反腐倡廉的理论与实践,以期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借鉴。
坚决查处和惩治贪污腐败
腐败是社会的毒瘤,在反腐倡廉的实践中,毛泽东的态度始终是坚决的、不容置疑的。在历史的各个时期,毛泽东丝毫没有放松对腐败这一毒瘤的高度警惕。毛泽东历来主张,同党内和政府内的各种消极现象和腐败行为作斗争要毫不留情,绝不能心慈手软,要坚决把那些违法乱纪、以权谋私和贪污腐化分子从党内和国家政权机关中清除出去,特别是对其中那些位高权重和资深功高者更要严肃对待,从重惩处,以引起全党的警醒和全社会的重视。
在井冈山,毛泽东及时制定了《井冈山反腐败训令》并严格执行。1928年5月,红四军28团司务长在宁冈葛田乡买猪,谎称没带钱,就把猪赶走,查实后红四军军委随即召开会议,最终作出枪决的决定。
从1932年初到1934年秋红军长征之前,苏维埃中央政府在中央苏区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以肃清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为主要内容的廉政运动。其中,处决谢步升案最为典型。谢步升出身贫苦,时任叶坪村苏维埃政府主席,但他生活腐化堕落,欺男霸女,走私贩运物资到白区,以谋取私利。毛泽东闻知案情后,义正词严地说:“腐败不清除,苏维埃旗帜就打不下去,共产党就会失去威望和民心!与贪污腐化作斗争,是我们共产党人的天职,谁也阻挡不了!”1933年2月,谢步升被执行枪决。之后,颁发了《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第26号训令,其中规定:“凡贪污公款在500元以上者,处以死刑……”
处决唐达仁再一次给中央苏区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唐达仁时任瑞金县财政部会计科长,他利用职权吞蚀各军政机关交来的余款、群众退回的公债、谷票等款,变卖公家物件和谷子,隐瞒地主罚款等共34项,合计大洋2000余元,被处以极刑,并给予县苏维埃主席杨世珠警告处分。
处决左祥云再次震惊了中央苏区。当时,为筹建中央政府大礼堂和修建红军烈士纪念塔等,设立了“全苏大会工程处”。中央政府总务厅任命左祥云为主任,而左祥云却勾结反动分子,贪污公款246.7元并盗窃公章。左祥云被抓后,中央总务厅的腐败问题暴露无遗,左祥云被执行枪决。除此之外,在中央苏区,毛泽东还严惩了于都县委县政府贪腐窝案,将其中贪腐数额最大的4人依法处决,其余依法严办。
在延安,边区政府对违纪贪污行为处分相当严厉。1943年公布的《边区惩治贪污暂行条例》中规定:贪污500元以上者,处以死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肖玉壁是个老红军,身上有80多处枪伤,时任陕甘宁边区贸易局副局长,但他以功臣自居,不把反贪规定放在眼里,利用职权贪污受贿大洋3000多元,后来竟把根据地奇缺的粮油卖给国民党部队,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被依法判处死刑。肖玉壁不服,直接写信向毛泽东求情。毛泽东接信后说:“你记得我怎样对待黄克功吧?这次和那次一样。”肖玉壁被处决,陕甘宁边区贪腐之风被刹住,党风政风明显好转。
解放前夕,毛泽东就高瞻远瞩,告诫全党要保持“两个务必”。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他向全党发出警告:“可能有这样一些共产党人,他们是不曾被拿枪的敌人征服过的,他们在这些敌人面前不愧英雄的称号;但是经不起人们用糖衣裹着的炮弹的攻击,他们在糖弹面前要打败仗。我们必须预防这种情况。”“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
同时,毛泽东为从思想、组织上保证党和国家机关干部的纯洁性和战斗力,审时度势,善于及时领导全党开展专项的反腐败斗争。1951年10月,针对东北地区在开展增产节约运动中揭露出来的干部中有严重贪污问题的事实,毛泽东和党中央及时作出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专项斗争的决策:“凡有贪污现象者皆须彻底肃清。”在处理原天津地委两任书记刘青山、张子善一案时,曾有人以刘、张都是有贡献、有影响的领导干部为名替其说情,毛泽东的回答是:“正因为他们两个人的地位高、功劳大、影响大,所以才要下决心处决他们。只有处决他们,才可能挽救20个、200个、2000个、20000个犯有各种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谁要搞腐败那一套,我毛泽东就割谁的脑袋。我毛泽东若是搞腐败,人民就割我毛泽东的脑袋!”
正是由于毛泽东在反对和防止腐败的问题上始终警钟长鸣和态度明朗坚决,极大地震慑了腐化分子,有力地遏制住了消极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为20世纪50年代我们党风、政风的清明廉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这也是新中国相当长的一个时期腐败低发和风清气正的一个重要原因。实践证明,抓住典型的重大案件进行严肃认真处理,影响大,震动大,教育意义也大。
毛泽东反腐倡廉理论与实践的启示
在长期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毛泽东始终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形成了丰富的反腐倡廉思想。例如,加强学习、以史为鉴,汲取历史教训反腐倡廉;加强世界观改造,从思想上反腐倡廉;废除专制,从体制机制上反腐倡廉;艰苦奋斗、联系群众,从作风上反腐倡廉;建章立制,有效预防和遏制腐败等,为我们提供了丰富的经验和有益的启示。
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毛泽东之所以倾尽一生反腐,就在于他把廉政建设提升到事关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新形势,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腐败分子和腐败行为,并以史无前例的反腐败力度和高压态势,强力推动反腐倡廉建设走向深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充分彰显了其反腐的坚定态度。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还向全党明确宣告:“要以猛药去病、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割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反腐败高压态势必须继续保持,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习近平总书记铁腕肃贪,扶正祛邪,表明了中央领导集体要以雷霆手段改变反腐败斗争严峻形势的非凡胆魄,吹响了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号角。
加强思想教育,注重预防在先。毛泽东痛恨腐败,主张对腐败分子加以严惩,但他并不把惩治腐败分子视为反腐败的唯一途径,而是主张提醒、教育在先,防患于未然,让正在滑向腐败深渊的同志能及时悬崖勒马,改过从善。思想是行动的先导,重视思想教育在反腐倡廉中的重要作用,预防在先,未雨绸缪,有针对性地开展经常性思想教育,建立思想道德教育长效机制,使广大党员干部日益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与利益观,以奠定反腐倡廉工作的坚实思想基础,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基础。
作风建设要做到“经常抓、长期抓”。毛泽东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提出“两个务必”的防腐方针,同时作出了党的高级干部不做寿、不送礼、少敬酒、少拍掌、不以人名作地名等6条规定。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向全党强调,贯彻群众路线这一伟大实践活动永远没有完成时,我们党的作风建设无时无刻不在进行。优良作风的形成并非一朝一夕之功,需要经常狠抓,需要长期养成。这一点不容忽视,否则就会养痈遗患,积重难返。
(广东省委党史研究室 陈永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