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槌“啪”的一声敲响,身穿法袍的审判长宣布:“现在开庭。”法庭顿时鸦雀无声,显得异常庄严。刚刚与妻子相拥而泣、长跪不起、满头白发的被告人杨振浩被法警带入法庭。
7月3日9时,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河南省农村信用联合社(以下简称“农信社”)原副主任杨振浩(副厅级)受贿罪案,在西峡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法院以受贿罪当庭判处杨振浩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确凿证据面前,他低下了头
这是一起银行高管权力寻租、权钱交易、滥用职权的典型案例,也是一起作案时间长、手段隐蔽、涉案人员多、涉案金额巨大、案情复杂、社会危害性强的重大案件,对此,西峡县检察院指派一名经验丰富的老检察官出庭公诉。
庭审中,检察官义正词严地指控,2005年6月至2015年10月,被告人杨振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为下属谋取职务上的提升调整、为他人审批信用贷款、为朋友亲属安排工作等手段,非法收受30余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22.6万元。
法庭质证阶段,杨振浩被检察官指控的33宗受贿事实吓出一身冷汗,并对其中部分事实予以否认。检察官胸有成竹地应对,展示了证人证言、司法鉴定等确凿证据材料,并当场播放侦查人员在讯问杨振浩时所作的同步录音录像,清晰展现了杨振浩当时自认其罪的场景。
整个庭审过程,历经两个多小时的辩论,最终在铁的证据面前,杨振浩低下了头。
法庭辩论结束后,杨振浩作了最后陈述,短短几句话,却概括了他的一生:“我几十年来将所有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在不同的岗位为国家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之后,我的‘三观’错位扭曲,我对不起党和组织,对不起父老乡亲,也对不起家人和朋友,我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
说到家人,杨振浩几欲落泪:“我在农信社工作的这些年,是农信社发展最快的几年……”杨振浩觉得亏欠妻儿太多,因为一直忙于工作,他对家里关心得很少。
农家学子,一路走上厅级高位
杨振浩出生在一户普通农家,家里有8个兄弟姐妹,他排行老七。父母十分重视对子女的教育,尤其对于男孩,管教十分严格。杨振浩小时候边读书,边干农活,即便第二天要考试,当天也得先把农活干完了才能去学习。
1986年,杨振浩不负众望,如愿考上了名牌大学。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大学生,在上世纪80年代,他一时成为家乡父老心中的骄傲。当时,我国正处于改革开放初期,国家对有知识、有文化的年轻人极为重视,杨振浩在这样的年代走出大学校园,怀揣着理想和抱负,走上了工作岗位。
一开始,杨振浩被分配到三门峡市基层政府工作,经过数年的锻炼,他从一名大学生一步步成长为一名优秀公务员。骄人的工作成绩最终换来了领导的认可,他先后担任过区县办公室主任、常委、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等。
2005年6月,在河南省农信社成立之初,杨振浩由于在组织、管理能力上的出色表现,出任农信社三门峡市办主任。2010年6月11日,经过河南省委组织部同意,杨振浩又被任命为河南省农信社副主任、党委委员,成为农信社高级管理层成员之一。
权力寻租,深陷受贿泥潭
杨振浩的仕途轨迹,如一条抛物线,升得慢,却落得快,令人叹息。
在杨振浩的“朋友圈”里,很多都是私营企业主、公司业务员及单位下属,杨振浩与他们因工作关系结识,受贿行为也多因工作中的利益往来而起。
1995年,杨振浩在三门峡市湖滨区委办公室工作时,与民营企业家樊萌萌相识。樊萌萌经营多家加油站,在当地有很高的知名度,二人多有来往。
2008年1月,樊萌萌开始筹建三门峡市京石国际大酒店,资金缺口很大,遂向农信社申请办理2200万元贷款。时任三门峡市农信社贷管组组长的杨振浩,为樊萌萌说了好话,给她的企业予以授信。樊萌萌拿到首批700万元贷款后,借过春节看望杨振浩的名义,给他拿去5000元“感谢费”。为了让杨振浩继续支持余款发放,三个月后,樊萌萌又将3万元现金送到了杨振浩的办公室。
如果评价杨振浩是个“热心肠”,的确不为过。与他相识的人,只要需要帮忙贷款,基本上不会落空。
私营企业主姚海峰与杨振浩交往10年,逢年过节,都会去看望他,送出的礼金达29万元。2012年,姚海峰的公司因不符合贷款条件被银行拒绝,最后,在杨振浩的协调帮助下,他拿到了500万元贷款。为表示感谢,他一次性给杨振浩送去15万元。
2010年后,杨振浩任河南省农信社副主任,位高权重,每次全省农信社在统一更新硬件软件设备时,他都会成为参与项目招标公司争相拉拢的对象。
2011年,河南省阜阳县农信社发生一起盗窃案,源于安防系统很差。省农信社于是决定提升全省农信社的安防系统,并先从舞钢农信社搞试点。从事智能安防系统安装业务的吕海林得知这一消息后,经人介绍,与杨振浩相识。
2013年春节前,吕海林给杨振浩带去几箱土特产。杨振浩发现有一箱仰韶酒的包装很特别,重量也与其他的酒不一样。打开后,他发现包装盒里面竟装有50万元现金。杨振浩对吕海林的用意心知肚明。
之后,智能安防系统在全省普及,河南省农信社负责总价值1100余万元的安防软件招标,共有三家公司入围,吕海林的公司就是其中一家。最终,他的公司中标了焦作、鹤壁、平顶山、许昌、南阳、信阳和周口7个地市,这对他在随后的安防工程硬件中标中也拥有了绝对优势。2014年元旦前,吕海林仍以过节捎点土特产的名义,用大纸箱装了100万元现金送给了杨振浩,杨振浩再次笑纳。
2012年,牛凌宏通过杨振浩帮忙,在兰考县农商行成功签订了户外大广告发布合同。事后,他送给杨振浩10万元“感谢费”。2013年下半年,河南农信社对A类点钞机招标,李伟业以浙江一家电子有限公司名义顺利中标,送给为他提供便利的杨振浩10万元现金及数克黄金。
在河南省农信社系统,大到项目招标,小至短信业务平台合作、票据印务、贴片手机银行、金燕卡制作、劳务派遣等,杨振浩都能收到“感谢费”或“好处费”。
“可以说,2013年前后,是杨振浩在省农信社副主任的位置上,将权力发挥到极致的黄金期,但凡想在省农信社内搞点项目的,只要摸到杨振浩的‘门’,他定会让人满意。”主办此案的检察官说。
2015年,河南省纪委巡视组进驻省农信社,作为农信社副主任、党委委员的杨振浩频繁插手项目招标,引起巡视组的注意。之后,河南省纪委将线索移交河南省检察院。2015年10月26日,经河南省检察院批准,南阳市检察院将杨振浩涉嫌受贿案指定西峡县检察院查办。
“情海泛舟”,难过美人关
办案人员对杨振浩家中及相关处所搜查过程中,发现其办公室只存放了少量现金,购物卡、贵重物品几乎没有,有转移赃款的重大嫌疑。办案人员严肃地对其特别关系人邹玲玲进行法律、政策教育,指出隐匿、转移赃款赃物行为的严重性,教育其要积极配合调查,争取宽大处理。
邹玲玲见大势已去,为了自保,陆续交代了问题。邹玲玲说:“我比杨振浩小10岁,是河南省某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2007年,因委托人三门峡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农信社不支付合同约定的代理费用产生纠纷,杨振浩出面协调,我与他一见如故,之后又经常联系,就成了朋友。”
也就是从那时起,邹玲玲成了杨振浩“情感之舟”停泊的港湾。他时常借去郑州开会之机,与邹玲玲约会,变着花样给她买礼品。邹玲玲也发现,杨振浩对自己的关心是出于真心的,情感的天平逐渐倾斜,最终与丈夫离了婚。
2010年6月,杨振浩升任河南省农信社领导,为了打造自己与情人邹玲玲的爱巢,他花120余万元,让邹玲玲在郑州某小区购买了一套房产。为回避外界质疑,杨振浩专门将房产登记在邹玲玲母亲的名下。
杨振浩虽然拥有了邹玲玲这样的“红颜知己”,但他却并不感到满足,总奢望拥有更多更年轻更漂亮的女人。
一次,19岁的美女崔莺莺进入了杨振浩的视线。为讨好她,杨振浩帮助崔莺莺在郑州买房并装修,5年间,他前前后后花去四五十万元。
2011年,杨振浩到许昌市某县农商行检查工作,看上了参加工作刚一年、气质极佳的蒋佳丽。之后,杨振浩将蒋佳丽借调到省农信社办公室工作。在金钱的诱惑下,蒋佳丽成了杨振浩的情人。此后4年时间,杨振浩将自己收受的总价值达40余万元的现金、购物卡、金条、美元等,全部给了蒋佳丽,让她买车子、衣服、化妆品,肆意挥霍。
把受贿款交给情人放贷
多年来,杨振浩的爱人在廉洁自律上对其要求严格,因此,他的受贿财物大多交由情人代为管理。与此同时,杨振浩也想通过情人之手,将钱借给商界的朋友,谋取更高收益。
据邹玲玲供述,她帮杨振浩“理财”的主要方式有两种:一个是高息理财,另一个是通过河南乾坤投资有限公司理财。杨振浩物色好商界的用款人后,自己充当介绍人,由邹玲玲充当放款人。
2012年7月的一天,杨振浩给企业老板王志平打了个电话,说有个朋友有些闲钱,不知他需不需要。王志平正愁企业资金周转不灵,到银行贷款条件又不够,有这样的好事送上门,并且是杨振浩介绍的,便爽快答应,双方约定借款300万元,月息3分。
邹玲玲准备好钱后拿到杨振浩的办公室,在那里,王志平给邹玲玲打了张借条。一年多后,王志平如约归还了本息。仅此一笔,杨振浩就获得了巨额收益。
尝到甜头后,杨振浩又积极联系毛亚兰用款。毛亚兰归还后,他又联系周建群等人。
邹玲玲帮助杨振浩理财“非常上心”,她用一个本子详细记录了每笔款的去向及收益情况,还款日临近时,她会积极催要。钱收回后,如果杨振浩没有找到合适的用款人,她会联系河南乾坤投资有限公司,将钱放在那里生息。
情人蒋佳丽也曾对杨振浩说:“我保管的钱,只要你安排,我就会配合,把事儿办好,让钱变得更多。”
一次,朋友姚海峰的贷款到期后,还了旧款,无法贷出新款,杨振浩趁机介绍说,有个“朋友”有闲钱,月息1分,借款时先扣利息。然后,他通过蒋佳丽之手,将自己100万元现金借给姚海峰使用。
几年下来,杨振浩通过情人放贷获得了300余万元高额收益,满足了他在情人身上大肆花费的欲望,也让他的名下增加了多套房产。
在依法搜查的过程中,检察机关从邹玲玲代为掌管的柜子内起获了大量存单、现金、借条,以及金条、银饼、象牙摆件等。
“温水煮青蛙”,腐蚀内心防线
杨振浩在忏悔录中写道,在他的违纪事实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在重要节日收受基层单位的现金及有价证券,以及帮朋友介绍工作等收受的“感谢费”。这些款物尽管跟企业送出的行贿款没法比,但正是“温水煮青蛙”,腐蚀了他的内心防线。
杨振浩交代说,当初,面对下属单位送来的现金、有价证券及土特产,他也曾拒绝过,但拒绝得不够坚决,总是碍于情面,对大部分东西都接受了。
2014年,杨振浩通过朋友牛凌宏介绍,认识了汤立新,在杨振浩的帮助下,汤的儿子被安排在新乡县农村信用社工作,事后,杨振浩收受了10万元“感谢费”。
“当圈内‘朋友’求其办事,杨振浩往往不惜动用公权‘慷慨’给予帮助,这实际上是在用公权为私利服务,破坏了社会公平,是一种滥用职权的行为。”西峡县检察院检察长路祎分析认为,杨振浩受贿行为的产生很大程度上反映了金融行业所存在的“潜规则”。他建议,金融企业应当在项目招标上加大公开、透明力度,在迎来送往方面接受社会监督,设置举报有奖机制,从而杜绝行业“潜规则”滋生的腐败土壤。(除被告人杨振浩外,其他涉案人员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