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民众享上海准市民待遇 新规将于11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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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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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华夏经纬网9月25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上海市24日通过地方性法规,保护台湾民众在上海的投资权益,并为在当地投资就业的台湾民众及其亲属就医、求学等提供“准市民待遇”,新规于11月1日实施。
据报道,上海市台湾事务办公室发布新闻稿,上海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二十三次会议24日通过“上海市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护规定”,是上海市第一部涉台地方性法规,新规共有26条。
由于过去台湾民众在上海被视为境外人士,新规定提供“准市民待遇”,子女就学的学费与上海市民相同,较如今便宜许多。就医也可享有上海市民待遇,由社会医疗保险支付部份医疗费用,另也享有各项退休福利。
新规定中明确了上海鼓励台湾民众投资的重点领域,鼓励台湾民众设立金融机构和地区总部;参与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和科创中心建设。
另外,明确鼓励台资企业转型升级,支持金融机构为台资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并建立统一的台湾民众投资公共资讯服务平台,为台湾民众和台资企业提供各类资讯和政策谘询服务。
在投资仲裁方面,新规中明确上海市依法设立仲裁机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为台湾投资者提供仲裁服务。
新规定中,针对台资企业智慧财产权及征收征用权益给予保护,并支援台湾青年的创业与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