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台湾人士子女入学
证明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涉企涉民证明事项清理结果的通知》(中府[2017 ]134号)要求,现公布本单位取消的涉企涉民证明事项清单。
附件:中山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局取消的涉企涉民证明事项
中山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局
2017年1月9日
中山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局取消的涉企涉民
证明事项清单(1项)
用证主管部门 | 证明名称 | 证明用途 | 开具(盖章单位) | 备注 |
市教育和体育局 | 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 | 确认台湾学生在我市学校就读 | 台务部门 | 向台务部门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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